關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住宿費退費的通知
作者: 上傳時間:2020-08-26 瀏覽量:6993
根據《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晉教財【2020】36號文件精神,經學院研究決定,現就我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住宿費退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計算方法
住宿費標準按月平均計算,每學年按10個月計平均基數,每學期按5個月計平均基數。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,疫情防控期間,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算住宿費。在校住宿不足一個月的,15天(含)以上按一個月計算,15天以下按半個月計算。
二、退費原則
1、畢業生
春季學期沒有返校的2020屆畢業生退5個月住宿費;已返校畢業生按實際住宿時間核算住宿費。
2、非畢業生
按實際住宿時間核算住宿費,本學期未住宿期間費用不做退費,下學期開學繳費時抵扣2020-2021學年住宿費,補交差額。
3、有欠住宿費的,核減欠費金額計算應退返金額。
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辦公室
2020年8月26日